封建帝制國家,是極難有現(xiàn)代國家一樣的嚴明法治的,而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人治。
諸葛亮的理想主義施政,只有憑他卓越當(dāng)世的個人能力、鞠躬盡瘁的工作熱情、事無巨細的工作態(tài)度,可說是燃盡生命中所有能量才得以實現(xiàn);
此后即使是他看好的繼任者,公認的賢相費祎也同樣難以為繼。長久面對蜀國地域狹窄、國力弱小這樣的現(xiàn)實,作為務(wù)實的政治家不得不做各種妥協(xié)。
蜀漢大將軍(宰相)費祎
在劉禪此后實際統(tǒng)治的30年間,一共11次大赦,和諸葛亮?xí)r代比當(dāng)然是例頻過濫?煽纯赐瑫r代魏國吳國執(zhí)政者,包括孫權(quán)、司馬懿父子這些在歷史上均可被稱為政治家的所為,也一樣在依靠頻繁地各種大赦來緩和矛盾,延續(xù)統(tǒng)治。
依據(jù)《三國志》各帝紀(jì)傳大略統(tǒng)計了一下,
曹丕在位6年,1次大赦;曹睿在位13年,5次大赦;曹芳在位15年,9次大赦;曹髦在位6年,3次大赦;曹奐在位5年,4次大赦;
孫權(quán)在位33年,8次大赦;孫亮在位6年,6次大赦;孫休在位6年,4次大赦;孫皓在位16年,14次大赦;
大赦的本意,是赦免罪犯、減輕罪責(zé)。再注意一個事實,當(dāng)時蜀漢作為一個人力資源貧乏的小國,卻不停以攻為守,對北方大國頻繁發(fā)動攻勢。而劉禪的大赦令,絕大多數(shù)發(fā)生在重臣(蔣琬、費祎、姜維)還軍成都、準(zhǔn)備新的攻勢時。
那么這些大赦令其中一個重要目的就顯而易見了,不外乎讓那些罪犯囚徒,去填補下一輪軍事行動所需的人力資源。換言之,就是史上常見的“謫發(fā)囚徒為兵”,如秦始皇征南越、漢武帝征大宛例。只不過秦皇之鑒不遠,輪臺詔書猶在,便用大赦天下的名義粉飾太平。
一如孫皓僅僅用相當(dāng)于劉禪一半的實際執(zhí)政時間,就下達14次大赦令,榮登“三國大赦帝”寶座,仁君乎?然則其人正是史上出了名的暴君。其“大赦”目的,可想而知。
因此單因頻繁大赦之事,用不著對劉禪過度批評。不能完全效仿諸葛亮在位時期的施政方式,正因彼時蜀漢君臣能力不夠,非不欲也,實不能矣。畢竟單論治政,古往今來又有幾人能及諸葛亮這個千古奇才?真當(dāng)“諸葛大名垂宇宙、千載誰堪伯仲間”是隨便說說的么?
《漢晉春秋》:【孫休時,珝為五宮中郎將,遣至蜀求馬。及還,休問蜀政得失,對曰:“主暗而不知其過,臣下容身以求免罪,入其朝不聞?wù),?jīng)其野民皆菜色。臣聞燕雀處堂,子母相樂,自以為安也,突決棟焚,而燕雀怡然不知禍之將及,其是之謂乎!】
如果孫權(quán)和司馬懿可以長期在三國類游戲里擁有90以上的政治能力,曹丕曹睿父子也可以擁有80以上的政治能力,都被大眾視為理所當(dāng)然的話,那么作為君主,劉禪的政治能力也應(yīng)該是這個數(shù)值,并不遜色于他們。
長期以來,治下百姓“面有菜色”被當(dāng)做劉禪施政昏庸無道的鐵證,近乎已成共識。然而考其出處,僅來自于東吳使臣對其君主孫休的一面之辭。
孫休其人,陳壽評價他“以舊愛宿恩,任用興、布,不能拔進良才”,算不得賢君;為鞏固權(quán)位便殺害被權(quán)臣廢黜的幼弟孫亮,算不得仁主;孫休信用張布、濮陽興主持朝政,托孤此二人,他們卻廢其子而迎立孫皓。孫皓即位后殺孫休之妻并二子,足見孫休亦無基本的識人之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