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見該刑法充分體現(xiàn)了封建專制社會對人性的殘酷摧殘。
古代女子刑罰騎木馬驢的過程
由于木驢游街以及凌遲刑法過于殘酷,明朝初期常有被定罪的女犯在游街之前自盡,方法通常是在牢中以碎瓷自制的利 器,以削尖的竹片自戕,或咬舌自盡等。為此,實行刑法的官方制定了一套特別用來控制木驢游街女犯的措施,以防范此 類事態(tài)的擴大。
在被判罪確定后(通常為游街之前一至二天),女犯便會從一般性牢房被轉移到戒護嚴密的女牢中關押。在女牢里,犯 人正式被剝光所有衣褲,由衙役和仵作進行驗明正身和身體檢查的工作,檢查的項目包括ru房、y戶的大小和深度,以委 任工匠進行木驢刑具上不同尺寸木橛的制作,另外,女犯的肛門及y戶是否有外傷,會使其無法承受木驢的折磨,也是驗 明的重點,如果犯人的生理狀態(tài)未達到一定水平,將會由衙役暫時看押在女牢中調養(yǎng),直到適宜游街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