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結(jié)果
潘漢年的問題,直接同饒漱石、揚帆的問題糾纏在一起,當(dāng)時毛主席認為:“我感覺,饒漱石的罪惡,可能不比高崗小一些。”于是,饒漱石又被認定為饒(漱石)、潘(漢年)、揚(帆)反革.命集團的首犯。饒漱石因為在獄中患了精神分裂癥,經(jīng)公安部報請中央批準,在1965年予以假釋,安排到一個農(nóng)場養(yǎng)起來,配備了服務(wù)員、廚師各一人,每月發(fā)給生活費200元。
對其他人員的處理,如果撇開饒、潘、揚一案不說,單以檔中央對高、饒反檔聯(lián)盟的處理而言,牽連的人很少:在東北地區(qū),只有被稱為“五虎上將”的五人被撤了職,降了級,下放到一般單位工作;華東地區(qū),受到撤職處分的高級干部,主要就是一個山東分局第二書.記向明。
至于高、饒身邊的工作人員,更沒有受到株連,都由中央組織部安排了工作。
高、饒事件疑問
那么,高、饒反檔聯(lián)盟是否也搞錯了呢?由于下列情況,人們會提出這樣的疑問:
(1)原被列入“饒漱石反檔集團”的兩個人,不僅揚帆解脫了,向明也平反、恢復(fù)名譽了。
(2)原被列入“高崗反檔集團”,號稱“五虎上將”的五個人以后表現(xiàn)一直很好。十一屆三中全會后,他們都又被中央重新委以重任——安排到省、部級重要崗位,一直工作到離休。這樣一來,所謂“高崗反檔集團”與“饒漱石反檔集團”之間的聯(lián)盟,最終又回復(fù)為原先的“高、饒反檔聯(lián)盟”了。
“高、饒反檔聯(lián)盟”問題正式地被重新提出來研究和討論,是在1980年春中央醞釀起草《關(guān)于建國以來檔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》的時候。
最終結(jié)論
1980年3月19日,小平同志在《決議》起草小組談到高、饒事件,明確表示:“揭露高饒的問題沒有錯。至于是不是叫路線斗爭,還可以研究。這個事情,我知道得很清楚。毛主席同志在一九五三年底提出中央分一線、二線之后,高崗活動得非常積極。他首先得到林彪的支持,才敢于放手這么搞。那時東北是他自己,中南是林彪,華東是饒漱石。對西南,他用拉攏的辦法,正式和我談判……也找陳云同志談判……高崗想把少奇同志推倒,采取搞交易、搞陰謀詭計的辦法,是很不正常的。所以反對高崗的斗爭還要肯定。高饒問題的處理比較寬。當(dāng)時沒有傷害什么人,還有意識地保護了一批干部?傊,高饒問題不揭露、不處理是不行的。處理得也是正確的。
1981年6月22日,小平同志在十一屆六中全會預(yù)備會期間,評價已經(jīng)基本定稿的《決議(草案)》時,再次提到高、饒反檔聯(lián)盟。他說:“高饒事件的基本結(jié)論是維持了,但也不好說是什么路線斗爭。說羅章龍是路線錯誤,老實說也沒有說中。羅章龍是搞派別斗爭,是分裂檔,另立中央。高饒事件也是類似那么一個性質(zhì),當(dāng)然還不是另立中央。”
回想起來,發(fā)生高、饒事件的當(dāng)時,毛主席在檔中央的威望如日中天,他怎么看,怎么說,我都信而不疑。重新翻看1955年的“工作日記”,上面還有這樣一段記載:我聽過毛主席宣布饒、潘、揚是“內(nèi)奸”,大吃一驚,痛感自己“思想右傾”哩!我說這些,純屬“事后諸葛亮”。